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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群众反映湘东镇五四村村级换届选举问题的回

[  发布者:湘东区信息中心  |  来源:  |  时间: 2015年07月19日  |     ]

      收到“关于群众反映五四村选举的有关问题”后,湘东区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调查情况
    经调查,五四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共3598人,发出选举证3598张,选举发出选票3598张,收回选票3598张其中弃权票9张无效票108张已将五四村换届选举选票结果封存备查本次计票是在依法选出计票、唱票、监票人后将所有流动票箱当众开封进行统计,程序合法无异常情况。
1、关于信访人反映阻止其跟票箱的问题。
    鉴于信访人公开支持并关注特定候选人的特殊情况,可能会对其他候选人产生影响,工作人员经请示村民选举委员会同意,在选举投票过程中阻止了信访人跟随票箱,所跟随票箱始至终有三名以上工作人员依规组织选举投票。
2、关于反映陈姓工作人员长时间单独脱离票箱的问题。
    经调查,该名工作人员髌骨骨折,但他仍然拄双拐跟随票箱,当票箱前往牛嘴冲的时候,因为是上坡路,该工作人员行走吃力且感到身体不适,于是先行回到位于中医院旁边的家中吃早饭并休息。但其所跟的1号票箱,陈义生、陈水根、文雪梅、江小珍、赖咸坚、张芝国等6名工作人员负责,陈义生离开票箱的时间内,仍有5名工作人员工作,符合《江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二十二条“每个票箱必须有三名以上选举工作人员负责”的规定。
3、关于反映工作人员近距离围观选民写票的问题。
    经调查,工作人员在村民投票时未进行任何示意,而是由村民自主写票、投票,不存在信访人反映的情况。调查组在走访当地各组村民时,未收到相关情况的不良反映。
4、关于反映票箱可以伸进手掌的问题。
    经调查,选举票箱用硬纸板制作密封是按农村惯例做法,在投票过程中,由于村民在投票时未注意投票方式,可能使部分票箱的投票口产生了轻微的变形,但不存在可以伸入手掌的情况。该村已保留了部分当时选举用票箱,调查组未发现异常情况。
5、关于反映未召开选举大会的问题。
    经调查,五四村在2015年1月21日召开村民选举委员会会议,鉴于五四村外出人员多,人员分散且多高龄、体弱老人实际情况,为使选举工作按时完成任务,经举手表决,决定在2015年1月29日以流动票箱的方式进行选举投票,并设立13个流动票箱。
6、关于反映村民投票给原村主任周德明的问题。
    经调查,周德明为初步候选人,其本人在确定正式候选人之前已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了不列为村主任正式候选人的书面请求,在正式选举时村民投票给周德明符合《江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二十七条“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对选票上所列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本村其他有选举权的村民,也可以弃权”的规定,所投周德明的票,应该计为有效票,而不是废票。
7、关于反映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产生程序的问题。
   经调查,五四村于2014年12月29日召开三组长大会对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进行酝酿推选,并于2014年12月30日召开三组长大会对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进行举手表决,并将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名单张榜公布。
五四村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是依法依规产生。在以后工作中区将更加严密依法组织,使村级换届选举工作走上更加规范有序的轨道。
                         
                          中共湘东区委办公室
                            2015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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