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峡山口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驻区有关行政、企事业单位:
经区政府第二次常务会议研究,现将《湘东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湘东区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30日
湘东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十二五”期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全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为全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今后五年,是湘东全民健身事业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黄金发展期,为全面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促进健康中国建设,进一步健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城乡居民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依据国务院印发的《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推进群众体育改革,转变群众体育发展方式,发挥全民健身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文明和谐等方面的多元功能与作用,促进全区全民健身事业跨越式发展,为推动湘东经济社会发展发挥重要的作用。
二、目标任务
“十三五”期间,全区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总目标是:到2020年,重视健身、支持健身、参与健身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全区城乡居民的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进一步增加,人数达到15万以上,比例占全区总人口的37%,全民健身成为更多人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全区体育场地设施进一步改善,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努力打造“城区15分钟”、“农村30分钟”健身圈。社会体育指导员和体育志愿服务队伍进一步壮大,全区获得等级证书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覆盖范围和质量进一步提高,进一步加大政府购买力度,基本建成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全民健身促进全区经济和社会文明发展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彰显,全民健身与教育、旅游、健康、养老、文化、互联网等行业高度融合,全民健身产业快速发展,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推动我区跨越发展的重要动力。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协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格局更加明晰。
(一)大力弘扬优秀体育文化,不断增强公民健身意识。充分利用各类传播媒介特别是移动新媒体向群众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宣扬健身的促进健康、道德教育、社会交往、文化传承等多元价值和功能。推广积极健身的健康生活方式,培育以参与健身活动为荣,拥有健康体魄为傲的价值观。加强全民健身先进典型人物宣传,鼓励全区各级领导干部积极带头参与全民健身活动,营造人人爱健身、人人会健身的社会新风尚。
加强全民健身活动文化内涵建设,将体育文化融入全民健身的全周期和全过程。以全民健身活动为载体,大力弘扬奥林匹克精神、中华体育精神和红色体育精神,深入挖掘整理和传播民族民间民俗优秀传统体育文化遗产。发挥全民健身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提升文化软实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加大体育设施建设力度,提高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利用率。按照因地制宜、配置均衡、方便实用、安全合理的原则,科学规划和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着力构建区、乡(镇、街)、行政村(社区)、自然村(居民小区)四级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全面实施《湘东区建设现代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实施办法(2016-2020年)》,编制《湘东区公共体育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年)》,在全区范围完成打造“城区15分钟”、“农村30分钟”健身圈,布局建设1-2个区域性全民健身中心,继续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全民健身路径工程”“社区多功能运动场”等全民健身设施建设项目,新建城市社区的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全民健身设施覆盖率达到80%,不断提高体育设施的管理和利用率,积极推动各级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确保2020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
大力改、扩、新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区、乡(镇、街)根据到2020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的目标合理规划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场地设施建设应以满足不同人群多样化的体育需求为目的,场地设施类型宜以小型多样为主。在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严格执行“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的要求,确保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民区要充分利用城市公共空间、废旧厂房等场地因地制宜地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推广季节性、可移动、可拆卸等土地节约型健身设施。结合城市公园、市民广场、观光步道、非机动车道等公共设施的建设,通过增加相应的设施与设备使其能满足群众开展健步走(跑)、骑行、户外运动等健身活动需求。加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支持力度,结合全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将农村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纳入新型城镇化、新农村建设统筹推进。乡(镇、街)以建设灯光篮球场和小型全民健身中心为主,行政村以建设多功能健身广场和全民健身路径为主。
挖掘现有场地设施潜力,提高场地设施利用效率。做好已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使用、管理和维护工作。坚持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公众开放政策,引导和推动符合开放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特别是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管理。鼓励企业的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公众开放。
(三)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大力推进体育生活化。遵循“因地制宜、业余志愿、小型多样”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县(区)、体育单项协会、基层体育组织等多元主体积极性,因时、因地、因需广泛开展群众身边的健身活动,努力构建形式多样、贴近生活、丰富多彩、群众喜爱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推动“一镇一品”品牌战略。鼓励举办不同层次和类型的全民健身运动会,区、乡(镇、街)定期举办综合性全民健身运动会。支持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体育单项协会和社会团体等组织举办小型多样、形式灵活的全民健身竞赛活动。加大全民健身与文化、旅游、休闲、健康等产业的深度融合,大力发展健身走(跑)、户外、球类、自行车、广场舞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培育登山、垂钓、长跑、龙舟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运动项目。结合现有的全民健身项目优势,全力打造一批具有湘东特色、在省、市乃至全国有影响的全民健身品牌活动;积极引导全区各乡(镇、街)结合春节、元宵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等传统节日开展具有地域特色的民族民间传统体育活动,结合实际着力打造和实现全民健身活动“一镇一品”。
(四)加快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指导水平。加快以全民健身管理者、社会体育指导员、全民健身志愿者、体育社会组织带头人、健身榜样、体育专业技术人员、智库专家、媒体专家等为核心的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建设,发挥全民健身人才在政策研制、健身科学理论、健身实践指导、健身文化传播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积极开展专业培训不断提高全民健身管理者的业务能力。
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力度,到2020年,全区拥有等级证书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比例达到1.8‰以上,每个全民健身活动站点至少有2名社会体育指导员提供服务,全民健身服务业的规模,服务能力逐步提高。加快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建设,加强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实践、教学、裁判等综合能力的培训,激发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身边群众的积极性。加大体育社会组织带头人、全民健身示范人物的培育和扶持力度。大力提倡和积极引导现役及退役运动员、体育教师、裁判员、教练员、体育专业毕业生等体育专业技术人员进入全民健身领域开展宣传、组织和指导工作。
(五)加快体育社会组织管理方式改革,逐步实现全民健身社会化。按照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加快推进区、乡(镇、街)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等体育社会组织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离,逐步实现体育社会组织规范化、社会化、实体化。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加强内部能力建设,推动其转变为有健全的机构和队伍、有规范的管理形式和制度、有较强的社会组织能力和市场运作能力、有持续发展的设施和资产、有承接全民健身服务能力的民间组织。
支持各级各类单项、行业和人群体育社会组织建立和发展。鼓励自发性的健身团队和站点依法依规转化为固定的健身组织。引导民间体育社会组织和网络体育组织向规范化、法治化方向发展。有计划开展体育社会组织骨干队伍的指导与培训工作,并逐步实现培训的规范化和常态化,提升体育社会组织服务全民健身的能力。鼓励体育社会组织品牌化发展,着重发挥全区各级体育总会枢纽性体育社会组织的作用,带动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六)发挥体育多元功能,加速全民健身服务产业发展。发挥市场在全民健身服务产业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措施,加快竞赛表演、场馆服务、健身培训和体育旅游等行业发展,大幅提高全民健身服务业在全区体育产业中所占比重,成为促进全区居民消费结构升级的重要力量之一。
体育产业以提升供给侧水平为着力点,努力满足群众的体育需求。重点发展以体育健身娱乐业、体育竞赛表演业为主的本体产业;积极发展以体育用品销售业、体育旅游业为主的相关产业;努力建设一批省内较先进的大型体育健身设施和便民、利民的社区健身服务设施,夯实体育产业发展基础。
积极开发竞赛表演市场。积极引进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体育赛事,将足球、乒乓球、篮球、棋类等高水平赛事办成湘东的传统赛事。鼓励多种市场主体开发竞赛表演市场,政府予以政策扶持。大力开发赛事冠名权、门票销售权、体育广告经营权等各类无形资产。
着力扩大体育用品市场。借助新型体育场馆平台,着力培育体育用品销售业。以本体场馆为主阵地,依托社会力量,政府引导,争取促成上规模、上档次的体育用品商城。吸引外商投资体育用品制造业,为企业提供交流信息的平台,积极促成各领域的合作。
致力培育体育旅游市场。探索建立由区体育局、区旅游局、及区直相关部门组成的湘东区体育旅游产业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体育旅游发展重大问题进行决策、沟通与协商。依托边山、白竺、麻山优美山水等旅游资源打造特色体育休闲运动项目。
成立湘东区体育产业协会。建立全区健身联盟APP共享,在高水平体育表演、赛事中建立体育产业联盟。
(七)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均等化,积极推进各类人群体育协调发展。切实保障各类人群平等享有体育公共服务的权利,共享全民健身发展成果。推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向农村和社会弱势群体延伸。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以乡镇、农村为重点做好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均等提供。
将青少年纳入全民健身工作体系,以提高青少年的体育素养为重要内容,构建校内外一体化工作格局。建设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青少年运动平台,让青少年提升身体素质、掌握运动技能、养成锻炼习惯,形成终身体育健身习惯。
开展职工、妇女、幼儿体育,重点关注空巢老人、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等特殊人群的全民健身需求,加强相应人群体育社会组织建设,帮助其通过参与全民健身活动更好的融入社会。
加快发展足球运动和户外运动。着力加大足球场地供给,鼓励社会力量建设笼式足球、五人制、七人制等小型多样的足球运动场地,提倡学校与社会共建共享足球运动场地。支持开展形式多样的民间足球活动,支持和鼓励开展校园足球活动,加强足球文化宣传教育,不断扩大足球人口规模,使足球成为群众普遍参与和乐于观赏的运动项目。结合全区红色文化、绿色生态、旅游休闲等元素,大力推广登山、骑行、垂钓、水上运动等户外运动项目,建立湘东区“健康同行”户外徒步线路数据库。在不影响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鼓励建设以山水为特色的户外休闲运动基地,鼓励开发户外运动精品线路,大力建设户外健身步道。发展户外运动俱乐部,支持各类体育社会组织举办户外运动活动和赛事,宣传户外运动文化,吸引群众参与户外运动,做强户外运动产业。
(八)拓展全民健身的交流,引领全民健身开放发展。积极拓展全区全民健身交流平台,加强全民健身区内、市内、省内、国内交流。开展全民健身理论、智库、社团、项目、人才建设等方面的经验交流,传播和推广全民健身理念,有效发挥全民健身在宣传湘东、促进城市发展、推进文明创建、增强文化软实力方面的独特作用。支持各项目在全区、全市、全省乃至全国进行学习和交流,积极支持和临近市、县(区)联合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和赛事,实现全民健身信息共享,赛事活动共办双赢。
三、具体措施
(九)完善全民健身治理体制。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智库和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治理体制。依照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改革思路,政府主要做好宏观管理、政策制度设定、资源整合分配、工作监督评估和协调跨部门联动;部门主要按照分工制定工作规划、落实工作任务;智库主要做好辅助政府针对重要工作、重大项目提供民主决策和咨询服务以及在顶层设计和创造性落实工作中发挥作用;社会组织主要做好日常体育健身活动的引导、组织和体育赛事活动的主(承)办;社会资本主要提供全民健身非基本公共服务,满足人民群众高层次、多样化健身服务需求。注重发挥各类媒体的宣传、监督作用。以健康为主题,整合基层宣传、卫生、文化、教育、养老等部门相关工作。
(十)创新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创新全民健身工作决策机制,坚持问需于民,切实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加强全民健身领域的顶层设计,强化全民健身工作部门联动落实工作机制。各部门须将全民健身工作统筹纳入本部门相关政策和项目建设规划。推进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工作,研究制定和试行我区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实施办法,明确承接主体资格、购买流程、购买目录、评估与监督措施,积极探索在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加强过程监督和事后评估,提高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绩效。
(十一)健全全民健身评价体系。配套制定全民健身发展状况评价指标体系,推动全民健身工作责任落实到位。把全民健身评价指标纳入国民健康保障体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全区文明社区、文明村镇和文明单位创建的测评体系。将全民健身发展状况评价结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报告。在全国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建设指导标准基础上,结合区情制定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标准,提高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水平。制定体育社会组织建设和发展评估标准,开展评估工作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按照全省要求,做好体育特色县(区)、体育生活化社区(乡镇)和示范村创建试点工作。
(十二)创新全民健身激励机制。建立多渠道、市场化的全民健身激励机制,综合运用多种激励手段激发全民健身工作积极性。出台《湘东区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表彰办法》,对在全民健身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机构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其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形成典型示范带动作用。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全民健身事业的公益性捐赠。健全激励机制和体育公共服务市场准入退出制度,引导体育社团健康规范发展。积极改善体育社会组织办公条件,根据现实条件争取为体育社会组织免费提供办公用房。
(十三)发挥科技对全民健身的支撑作用。强化全民健身科技创新推进全民健身理论、实践、设施设备等方面的科技研发。实施“互联网+全民健身”计划,运用互联网思维推动全民健身发展。开展国民体质测试,开发利用国民体质健康监测数据,研究制定并推广普及健身方案和运动处方。积极开展全民健身科学化研究,鼓励校企联合做好科研成果的社会转化并服务于全民健身实践。推进全民健身场地智能化改造,为群众提供更加便利、科学、安全、有效的健身环境。
四、实施保障
(十四)强化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发展全民健身的重要战略意义,加强对全民健身事业的领导,深化“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群体”工作格局,充分发挥现有全民健身工作领导机制的作用,围绕全民健身工作形成各层级的部门联动落实工作机制,区乡两级都要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将发展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政府工作报告,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规划,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把相关重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民生实事推进和考核。区发改、住建、规划、国土部门要完善规划和土地政策,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体育用地。全区各级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住建、环保、农林、旅游等部门加大支持力度,构建功能完善的综合性基层公共服务载体。
(十五)加大资金投入和管理。建立以政府投入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为主的财政投入与保障机制,区乡两级要将全民健身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并保持与国民经济增长相适应的投入力度,确保体育彩票公益金按国家规定比例用于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积极探索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
(十六)深化全民健身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制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切实转变政府职能,逐步从领导、管理、行政审批向研究问题、制定政策、市场监管、提供服务保障等方面转变。明确政府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领域的事权关系,强化政府统筹推进区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职责,强化政府的执行职责。探索创建城市与城市、政府与民间合作的全民健身推广组织,调动各方力量共同推进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
(十七)严格过程监管和绩效评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制定《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执行职责的部门任务分工,并做好监督检查,加强对实施情况的督查和评估。区乡两级要建立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开展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对重点目标和重大项目的实施进度和《湘东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推进情况进行专项评估,形成媒体等多方面的监督反馈机制。区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区体育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对《湘东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并在2020年对实施成效进行全面评估,报告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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