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假日期间,区纪委派出3个督查组,对全区11个乡(镇、街)和15个区直部门单位开展作风督查,重点对公车私用、假日值班到岗和单位违规用烟用酒等情况进行检查。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以修身、严以律己,我们一起来学习作风建设“十严禁”。
一是严禁超标准接待,公务接待不安排宴请,不上高档菜肴,不上烟酒。原有的烟酒一定要处理到位。
二是严禁在内部食堂公款大吃大喝,或在高档小区、写字楼 “一桌餐” 接受吃请。
三是严禁公款旅游、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和旅游。
四是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公车不得违规停放。
五是严禁参与带彩娱乐、有偿陪侍活动。
六是严禁大操大办或分期分批分地化整为零操办酒席。
七是严禁酒后驾车。
八是严禁违规变相发放奖金福利。
九是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
十是严禁值班离岗脱岗,带班领导要坚守岗位,值班室要有专人值守,值班干部不得饮酒、玩游戏、看电影、网购等。 |